组织和人力资源部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对党的组织建设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措施,并进行宏观指导、督促检查;负责新城党建工作和党员的管理、教育、发展工作;负责新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对新城党委管理的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行调查研究,牵头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议方案;制定新城选拔、任用、考核干部的规定和程序。

3.负责干部管理工作。对新城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办理新城党委管理干部的任免、考核、审批等手续;指导、管理新城组织系统干部监督工作,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核查工作;办理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备案及审批手续。

4.负责员工关系及薪酬福利工作。拟定新城聘用制员工及劳务派遣人员制度及管理办法;负责聘用制人员招录管理工作以及聘用制、劳务派遣等各类人员薪酬管理;承担新城机关及下属管理服务机构聘用制员工社会保险办理;牵头负责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新城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组织制定新城干部培训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部门党政干部培训教育工作。

6.负责机构编制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管理新城机构编制、部门职责设置和机构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新城机构设立、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报批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

7.负责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健全完善新城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组织实施或指导、管理新城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8.负责人才相关工作。制定人才工作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协调组织实施;设计和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协调推进新城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负责重点领域人才引进培养,统筹管理新城高层次人才和专家的推荐、认定、评选、表彰及宣传等工作;负责秦创原创新促进平台有关人才工作。

9.负责行政事业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行政事业人员管理和综合服务等工作,落实按比例划转行政事业人员目标责任考核和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10.负责老干部工作。贯彻执行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办理离退休干部审批手续,落实离休干部和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

11.负责人力资源相关工作。落实人力资源相关发展规划、管理办法;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的规划、建立和监督、管理;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

12.负责促进就业相关工作。落实职业资格制度、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工作;组织落实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

13.负责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工作。做好非公经济等人士的联系交流和服务工作;承担共青团组织建设,联系共青团、工商联等群团组织。

14.负责指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相关工作。

15.承办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乔高艺

联系电话:029-89113972

单位地址: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东城市广场9号楼9525室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