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产业促进部

(一)主要职责

1.拟订新城文化、旅游等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文化、旅游领域法治建设有关要求,根据上级和新城安排承担广电新闻出版有关任务。

2.承担党委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新城党委理论学习研究、宣传宣讲工作;负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3.负责新城新闻宣传工作,协调指导新闻媒体日常宣传报道,组织实施新闻发布工作。

4.统筹协调对外宣传工作,拟订对外宣传工作规划,统筹协调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协调组织开展城市形象宣传推介活动,指导新城对外宣传品的制作发行、新城品牌推广。

5.负责推进新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协调文化和旅游业以及与其他领域的融合发展。

6.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推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新城文化旅游运行监测和数据统计;统筹新城重大文化活动。

7.负责指导、管理和服务新城文艺事业和艺术创作生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和推广相关工作,开展传统文化传承和普及工作;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类艺术产业发展。

8.指导、协调推进重大文化和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根据上级和新城安排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日常监管等有关任务。

9.负责新城文化旅游形象宣传推广,拓展宣传推广渠道,促进文旅产业发展。

10.指导推进旅游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配合做好新城城市道路和公路的旅游标识实施管理工作。

11.负责推进文化旅游产业科技创新。负责推动文化旅游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促进文旅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

12.牵头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负责网络信息内容管理,组织协调网络宣传、舆论引导和网络评论工作,开展网络生态治理;协调处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和有关应急工作。

13.负责指导宣传策划中心相关工作。

14.承办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朱旭东 

联系电话:029-89119573 

单位地址: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东城市广场9号楼9410室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