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陆“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2.进入【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模块,选择【完税证明(文书式】-查询方式选择为“税(费)属期或缴(退)款时间”,选择查询日期,开具类型选择“明细或汇总”;
(注:纳税人申请对连续期间的纳税情况汇总开具完税证明的,可选择开具“完税证明(文书式)”,但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不得作为记账或抵扣凭证。)

3.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如下:

注: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就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缴(退)税情况申请开具证明的,税务机关为其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开具),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