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税务局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操作指引

1.登陆“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进入该模块,系统将自动校验纳税人是否存在欠缴税款、多缴税款、库存发票、未解除发票担保及其他未办结事项,若校验不通过,则提示纳税人可通过【缴款开票】、【一站式退抵税(费)】等模块进行未结事项的办理。若校验通过,纳税人则直接进入反馈界面。

2.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界面,选择“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编号”,系统会自动带出“合同包含的项目名称”、“实际合同金额”、“实际经营期起”及“实际经营期止”,纳税人可自行修改。

3.选择确认“跨区域经营活动情况”,纳税人可选择点击【查询预缴税款信息】,录入完税凭证号码等查询条件,查询在经营地税务机关的预缴税款信息,并进行勾选确认;也可以直接点击【增行】,自行录入或补充预缴税款。

4.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纳税人可点击下载《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表》。纳税人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后,系统将自动同步反馈信息至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缴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