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子税务局开具蓝字发票操作如下:
(一)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后,首页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蓝字发票开具】。

(二)进入“蓝字发票开具”页面,点击发票填开模块的【立即开票】,选择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选择后点击【确定】。


(三)进入蓝字发票开具表单视图页面,填入购买方信息,可以手工录入,也可以点击名称后面的图标,在右侧弹出的已维护客户信息中选择。


(四)下拉至开票信息模块,填写项目名称。该流程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相关操作。
方式一手工录入
比如录入“租赁”,系统智能匹配提供相似选项供选择并自动赋码。
方式二点击项目名称栏
可以选择已有项目名称,也可以点击【自行选择商品编码】,在右侧菜单栏中搜索项目名称后,点击【保存并带入当前行】,并填入单位、数量、单价、税率等信息。



方式三批量导入项目信息
点击【明细导入】-下载《发票开具-项目信息批量导入模板》-填写项目信息-点击【选择文件】,导入成功后点击【确定】



(五)如有需备注的信息,可填入备注栏。

(六)填好开票信息后,可以点击【预览发票】核对发票信息。

若您有不确定的开票信息,也可以先点击【保存草稿】,并在【发票草稿】功能查看或删除已保存的草稿信息。



(七)发票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发票开具】,系统会提示您进行身份认证,可以打开陕西税务APP或个人所得税APP扫码进行验证。认证成功后,点击【我已知晓,继续开票】,则进入开票成功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