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斗门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涉及57户群众土地租赁矛盾纠纷

2021年5月27日,斗门街道下店村乔某某等57户村民代表情绪激动的来到街道信访大厅,要求解决他们与土地租赁人孙某某之间因租地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信访办人员进行了耐心劝说后将人员带至司法所调解室,希望司法所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妥善化解该问题,避免后期发生大规模的群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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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高度重视群体人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热情的邀请大家在调解室内就坐,并为大家倒了一杯清茶,安抚好群众的情绪后耐心的倾听大家诉说事情的原委。

乔某某称,2016年村内57户村民将自己的承包地100多亩出租给孙某某,约定每亩地每年租金4300元,以后每年递增5%(以每年递增的数字为基数)。因2020年8月该地块被征用,且因当初双方签订协议不规范,从而引发了矛盾纠纷,群众要求孙某某继续足额支付2020年租金,双方为此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

了解到事情原委后,司法所调解员主动约谈孙某某,并详细查看了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内容,经过审核,并与律师进行沟通联系,该合同确实签订不规范,产生了较大争议,孙某某也明确表态,自己不会再支付租金,事情陷入了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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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没有放弃,多次约谈孙某某及村民方代表,经过10余次努力说服、耐心解答、施法明理,最终促使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孙某某向57户村民支付了租金,村民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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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一起土地租用引起的群体性纠纷,在调解员的调解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斗门司法所扎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在建党100周年纪念日来临之际,全运会即将召开之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为辖区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