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情报制作的保密手段

早在远古时期,我们的祖先便能够通过特定的声音、动作甚至是绳结来记录和传递信息,这便是情报的早期雏形。

中国古代的情报制作中,使用保密手段可以追溯到商末周初的“隐语”,即以某种约定的暗号或者其他替代语传递的情报内容。隐语是实物形式的,在兵书《六韬》中有记载“阴符”与“阴书”的用法。在后来的发展中,又演变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

早期的阴符由竹板制成,后也用木片、铜片代替。阴符由君主和前方将领秘密约定不同长度的符节分别代表何种情报,并任命专人负责传递。由于阴符本身无文字或符号,即使送符者遭俘虏,情报本身仍然是安全的。虽然阴符操作简单、保密性高,但它传递内容有限,只适用于小型重要情报的传递,难以胜任复杂军事情况下的秘密通信。相比于阴符,阴书可以传递更丰富的情报。《六韬》有云:“诸有阴事大虑,当用书不用符。”意思是所有密谋大计,都应当用阴书,而不用阴符。阴书实际上是军事文书的一种,制作方法是先将机密内容完整地编写在木简或竹简上,再将其分成3份,委派3名使者传送。只有收信者收齐3部分,才可知晓全部内容。这种制作方法可以避免因某个送信人被俘而造成的情报泄露,但送信人被俘,也会导致收信者无法获取完整有效的情报。

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一种更为有效的情报保密手段,即泥封技术:书写有文字的竹简或木牍被捆扎之后,在绳结处敷以特制的胶泥,再在胶泥上钤戳呈报人或部门的印章。收件人主要通过对封泥印戳文字的真伪鉴定和封泥完好度的考察来判断是否泄密。这种方法简单实用,成本低廉,在当时被广泛使用。在“2020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项目名单中,江苏徐州土山二号墓备受关注,二号墓共出土各类遗物4800余件,其中就包括发现于封土内的封泥4500余件。

秦汉以后,情报制作通常采用暗号、密语、符号甚至小语种来进行加密,即前文所提的书面形式的“隐语”。据宋人撰写的《武经总要》记载,那一时期的军事情报都配有密码,即用1—40的数字代号“密码本”替代情报信息。比如请增兵、被包围、将士叛等等。这样的替代操作与摩斯密码有异曲同工之妙。到了元朝,情报的制作开始采用“亦思替非文字”,即采用阿拉伯语替代汉语。阿拉伯语作为外来的小语种,具有特定的规则与写法,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非经教导难以掌握,方便保密。用外语替代明语,提高了情报的制作成本,同时也提高了情报的破译难度。

明朝时期,密疏作为一种保密度较高的上行官文书,广泛应用于政治场合。与正常的题、奏本相比,密疏内容只有上疏者和皇帝两个人知道,所谓“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其处理方式也不同于一般的章奏,通常是自上疏人手中发出,直达御前,严防中间有人“截胡”。明代对密疏制作十分重视,采取了多种措施。朝臣书写、誊录密疏,一般不能由他人代劳,有利于控制密疏的知悉范围。到了明代后期,密疏制作又有了新的保密方法,即给密疏的外封加锁或用上特制的匣具。不过,用特制匣具传递密疏,只适用于内阁大臣与皇帝之间,不具有普遍性,但其也为清代密折在呈送过程中外加折匣挂锁提供了思路和启发。

清代,为了适应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的需要,逐渐建立起奏折制度,因其折面、折内往往书有“密”等字样,故称为“密折”。朝臣必须将奏折放入封套,再放入折匣并锁好,才能交给他人呈进。清代饶旬宣所作《饶嵩生折谱》对封套有这样的描写:“请安折封套,外用云龙黄绫,内用黄粉笺裱。长六寸四分、宽三寸一分、上下掩首各宽五分。”“折匣长八寸八分,阔四寸四分,高一寸五分。内用黄绫裱底,外用黄漆漆之。”雍正二年(1724年)十一月上谕中,有“朕将内制皮匣,发于诸臣,令封锁奏达”的字样,因此可以看出,密疏应该是内外两层,外面是木头匣子,里面是一个活动的、可以取出的皮匣子。雍正五年(1727年),福建巡抚常赉官署失窃,丢失了钥匙,于是只得向将军石礼哈借用开锁,可见木头匣子外面是有锁的。除此之外,清代在传递奏折等重要文件时,还专门使用“封桶”“夹板”等封套,可以起到很好的保密作用。

在古代,军政信息的保密与封建君主制的巩固和封建王朝的利益紧密相关。在漫长的岁月中,关于情报制作的一系列保密制度和手段不断发展,封建统治者对保密的重视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