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25年第一批高层次人才申请确认工作启动!

即日起,市委人才办启动2025年第一批高层次人才申请确认工作;人才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18日(星期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方式

此次申报均通过陕西政务服务网“高层次人才便利服务”模块点击“申报‘高层次人才评价确认’”线上提交相关资料。

申报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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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上方二维码申报▲

https://zwfw.xa.gov.cn:83/icity/icity/chain/qa/Personalize_Index?flowId=08E8F857C53B49748DDDF45066B0F176&type=guide

▲建议通过电脑端打开上方链接申报提交▲

申报范围

近五年来在西安市创业以及西安市用人单位引进或培养的高层次人才,申请确认需符合基本条件及《西安市高层次人才评价确认标准参考目录》相应条件。用人单位须为符合西安市现代产业体系发展方向、服务全市重点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且须在西安市登记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申报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者,申报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申报地方级领军人才(一类)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申报地方级领军人才(二类)者,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贡献特别突出的急需紧缺人才,经评审确认,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1.全职引进或本地培养的,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西安市缴纳社会保险及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

2.在西安市创业的,须拥有一支由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申报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的,所创办企业实到现金出资分别不低于500万、300万、100万元,人才本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股权超过30%的股东(或国内外顶尖人才本人实到资本不低于150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本人实到资本不低于90万元、地方级领军人才本人实到资本不低于30万元),不允许代持股。

3.柔性引进的,一般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协议,每年在西安市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且有缴纳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记录。

(五)申报企业经营管理领域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的,除符合相应资格条件外,上一年度分别须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8万元、5万元以上。

(六)在西安市用人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与本人专业专长密切相关。

(七)中管干部及中管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省管干部及省管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市管干部不纳入高层次人才确认范围。

申报须知

1.申请人请自行对照《西安市高层次人才评价确认实施办法》(市人才办发〔2023〕1号),符合申请条件的,请登录陕西政务服务网申请。进入线上申报通道选择相应“业务类型”后,可提前查看申报所需的材料清单,请按照清单内容提前准备电子版材料。

2.业务表单模块填写完成后,须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确认申请表》,经本人签字,并提交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加盖单位公章后,重新扫描上传申报系统。

3.请上传能够佐证人才属性的关键核心材料,材料内容须简洁明了,请勿上传超大附件,涉及多项资料的,请拆分后上传,格式建议为PDF或图片。

4.信息一经提交无法修改,请申请人认真复核校对后再提交。如需修改、替换申报材料,需与主管部门审核人员联系驳回后重新提交。

5.申报日期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届时将无法提交,请注意把握申报时间。

申报所需材料

(一)高层次人才直接确认申报材料要求

1.全职引进、本地培养人才需提供材料

西安市高层次人才直接确认申请表,身份证件复印件,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的3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证明及税务部门出具的3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下同),能证明申请人具备相应层次人才资格条件的直接佐证材料。

2.柔性引进人才需提供材料

西安市高层次人才直接确认申请表,身份证件复印件,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服务协议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包含工作任务或服务内容、薪酬待遇以及柔性引才的成果使用、归属和转让等内容),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经申请人本人确认的支付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的凭证,在我市的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和用人单位共同技术攻关、项目合作、成果转化等相关情况佐证材料,申请人在西安服务期间的考勤材料或其他佐证材料,能证明申请人具备相应层次人才资格条件的直接佐证材料。

3.创业引进人才需提供材料

西安市高层次人才直接确认申请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注册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3个月以上税收完税证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定点服务商出具的验资报告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须体现企业实收资本、股权结构等),创新创业团队成员基本信息、社保信息等,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能证明申请人具备相应层次人才资格条件的直接佐证材料。

(二)高层次人才评审确认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人须参照“高层次人才直接确认”方式材料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此外,还应参考下列材料目录,根据自身实际提供最具代表性的评审材料。

1.发明专利证书、说明书。

2.成果转化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如技术转让合同、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销售合同等。

3.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

4.著作或出版物,提供封面、封底及关键内容复印件;影视、音乐、美术、雕塑等艺术设计类作品,提供视频或图片。

5.主持(参与)的主要项目立项及验收证明,以及本人在该项目中承担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6.申请人在学术交流、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情况。

7.申请人引领企业主营业务、主要产品革新突破有关情况,对西安市现代产业体系及重点工作贡献情况,行业及社会贡献情况。

8.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评审相关的证明材料。

切勿上传涉密材料,如必须提供,请脱密处理后上传,或线下提交所属区域人才主管部门,如因违规上传涉密材料造成失泄密事件的,由申报人承担相应责任。

咨询电话

沣东新城人才办:89302267

附件:高层次人才便利服务事项线上申报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