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机构的公告

根据《西咸新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陕西咸办发〔2020〕21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沣东新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顺利开展,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遴选服务试点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试点机构遴选条件

1.具有工商、卫生、消防、食品经营、场地需求等运营许可资质。

2.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相关要求。

3.符合陕西省西咸新区托育机构等级评估标准。

4.尊重婴幼儿成长特点和规律,能做好健康管理和安全等相关工作。

5.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能自觉接受指导与监督。

二、申报材料

1.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申请书(格式不限)。

2.工商营业执照、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场地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3.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影像资料。

三、申报时间、地点及受理机构

申报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3月19日。

申报地点:沣东城市广场8号楼2层。

受理机构:沣东新城教育卫体局。

四、遴选程序

1.资料初审。沣东新城教育卫体局对申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机构申请书及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受理,资料不齐全的退回补充完善。

2.实地勘察。对已申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试点机构,进行实地勘察,查看场地环境、设施设备等情况。

3.综合评定。根据申报材料及实地勘察情况,综合评定后遴选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机构1所。

五、资料报送

2021年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盖公章)报教育卫体局或电子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方燕

联系电话:029-84501596

电子邮箱:602293494@qq.com

附件:1.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2.陕西省西咸新区托育机构等级评估表

附件1: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19〕58号).docx

附件2:陕西省西咸新区托幼机构等级评估表.docx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教育卫体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