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4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环评批复名称 | 批复文号 | 环评批复日期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报告文件 |
1 | 车辆中学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陕西咸沣东审服准字〔2018〕41号 | 2018-4-26 | 西安沣东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 车辆中学改扩建项目 | 沣东新城建章路以东,超越二路以南(车辆中学原址) | 车辆中学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文本 |
2 |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滨水镇B区 项目环境报告表的批复 | 陕西咸沣东审服准字〔2018〕42号 | 2018-4-26 | 西安沣东城开发有限公司 |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滨水镇B区项目 | 沣东新城昆明三路以南、昆明四路以北、沣泾大道以西 |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滨水镇B区 项目环境报告表文本 |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方式
电话:029-89105539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城市广场1号楼沣东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