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3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3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29-8910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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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沣东城市广场3号楼

序号

文件名称

批复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西安秋兰中医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陕西咸沣东审服准字〔2020〕286号

2020-12-2

2

关于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万发门窗加工部门窗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陕西咸沣东审服准字〔2020〕287号

2020-12-3

3

关于中建三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研发及数字化预制加工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陕西咸沣东审服准字〔2020〕288号

2020-12-3

4

关于航天发动机零部件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陕西咸沣东审服准字〔2020〕289号

2020-12-3

5

关于陕西中航动力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机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陕西咸沣东审服准字〔2020〕290号

202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