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2月19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2月19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29-89108019

传真:029-88868306

通讯地址:沣东城市广场3号楼

序号

文件名称

批复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陕西科迈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西咸沣东审准〔2021〕27号

2021-2-19

2

关于华研检测集团新总部办公暨西北检测基地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西咸沣东审准〔2021〕28号

2021-2-19

3

关于一次性淋膜纸杯、纸碗研发与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西咸沣东审准〔2021〕29号

202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