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党政办公室关于启用“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审批专用章”的通知

党委、管委会各部门,各园区管理服务机构,相关垂直管理机构:

为切实抓好我新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好“一枚印章管审批”,结合新区机构改革及权责事项调整情况,根据西咸新区“放管服”工作总体安排部署和《陕西省西咸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咸新区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办法〉〈西咸新区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陕西咸党政办字〔2022〕26号)及《关于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正式启用“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审批专用章”。

一、使用范围

审批专用章用于新区下放至新城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批结果。

二、管理及使用要求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审批专用章”(详见附件1)由西咸新区政务服务(沣东)中心(以下简称政务中心)管理和保存,并严格按审批权限使用印章,分类登记用印时间、用印事项、证书编号或审批文书编号、用印人、审批人、用印数量等内容,建立使用登记台账。

三、其他说明

批复类(文件)的审批结果套用“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文件”红头,落款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并加盖审批专用章后对外出具(详见附件2);证照类、表格类(非文件)的审批结果,加盖审批专用章后即可对外出具。


附件:1.“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审批专用章”印模

2.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批复类审批结果模板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相关文件:沣东新城政务服务再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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