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7月20日-2020年7月30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30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29-8910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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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沣东城市广场3号楼

序号

文件名称

批复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西安国爵吉利汽车4S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陕西咸沣东审服准字〔2020〕144号

2020-7-23

2

关于陕西益辉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陕西咸沣东审服准字〔2020〕145号

2020-7-23

3

关于年产70套模具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陕西咸沣东审服准字〔2020〕146号

2020-7-23

4

关于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泰和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陕西咸沣东审服准字〔2020〕147号

2020-7-23

5

关于矿山专用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审批的决定.docx

陕西咸沣东审服准字〔2020〕151号

2020-7-27

6

关于西凹里租赁型保障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审批的决定.docx

陕西咸沣东审服准字〔2020〕152号

2020-7-27

7

关于医用电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陕西咸沣东审服准字〔2020〕153号

2020-7-28